幼儿园乱收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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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感谢网友“lwyy2005”参与投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幼儿园乱收费自查报告(共12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

篇1:幼儿园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通知,结合我园教育收费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地自查自纠,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园每学期利用召开家长会的机会,向家长沟通宣传教育收费情况,并听取家长对幼儿园收费情况的意见,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和动态管理。

二、严格按规定收取幼儿管理费,代办费,执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没有擅自违规收费。

三、幼儿园认真做到“阳光收费”,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

四、在收费过程中,幼儿园进行亮证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幼儿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不出租出借园舍给社会力量办学;不举办以传授学科知识为主的兴趣班、晚托班。

六、每学期公开代办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前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征询家长意见,给家长自愿选择的空间,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长期公示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家长的监督。

篇2:幼儿园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苏州工业园区天域幼儿园属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是园区教育局负责管理的公办园所。园所在园区教育局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坚持成本办学。按照苏价费[20xx]379号文件、苏府办[20xx]65号文件、苏府办[20xx]142号文件、苏价检(20xx)324号、苏价检发[20xx]35号文件、苏价费[20xx]68号文件、苏财综字[20xx]21号文件、苏教材[20xx]19号文件、发改价格[20xx]3207号文件、苏价费字[20xx]122号文件、苏财综字[20xx]34号文件对我园20xx年秋季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收费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持证收费。

我园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都经园区物价局统一核定并发放收费许可证,许可证每年进行年检。收费严格按收费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收取。

二、保育教育费、代管费收费情况

我园将收费公示栏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和校园网上,使园所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对代管费伙食费按照8元/天/人的实际成本标准,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每学期期末结算,同时,幼儿园校务公开栏内公示每月餐费收支明细,以接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监督。收费方式按照规定由幼儿家长将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直接打入建设银行交费卡上,收入全部及时上缴苏州工业园区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幼儿园财务出具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鉴)制的行政业性收费票据。学校坚持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制度,做到收费行为的规范。

三、教辅资料的订阅和收费情况

我园结合幼儿学习需要,为每名征订和配置了相关学习材料,统一由办公经费支出,未另行收费。

四、其他方面

1、幼儿园没有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2、无任何其它名义上的乱收费行为。

以上四项是我园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的`真实反馈,我们坚持做好收费公示制,积极地增加收费透明程度,做到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做到“一费制”的收费方式,坚持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之路。

篇3:幼儿园乱收费的自查报告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通知,结合我园教育收费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地自查自纠,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园每学期利用召开家长会的机会,向家长沟通宣传教育收费情况,并听取家长对幼儿园收费情况的意见,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和动态管理。

二、严格按规定收取幼儿管理费,代办费,执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没有擅自违规收费。

三、幼儿园认真做到“阳光收费”,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

四、在收费过程中,幼儿园进行亮证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幼儿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不出租出借园舍给社会力量办学;不举办以传授学科知识为主的兴趣班、晚托班。

六、每学期公开代办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前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征询家长意见,给家长自愿选择的空间,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长期公示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家长的监督。

篇4:幼儿园学费无乱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规范办[20xx]第2号)文件精神,我园就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我我园教育收费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地自查自纠,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园每学期利用召开家长会的机会,向家长沟通宣传教育收费情况,并听取家长对幼儿园收费情况的意见。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和动态管理。

二、严格按规定收取幼儿管理费,代办费,执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没有擅自违规收费。

三、幼儿园认真做到“阳光收费”,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

四、在收费过程中,幼儿园进行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幼儿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不出租出借园舍给社会力量办学;不举办以传授学科知识为主的兴趣班、晚托班。

六、每学期公开代办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前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征询家长意见,给家长自愿选择的空间,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长期公示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家长的监督。

篇5:幼儿园学费无乱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我校对收费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自查。经过细致的自查,本学期我园收费能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没有乱收费现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园收费严格按照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xx〕3207号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并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2、幼儿园无使用不规范的收费票据,收费公示规范,收费做到公开透明。

3、幼儿园和教师无推销或代办的学生保险,保险办理坚持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

4、幼儿园没有强制家长订购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无收取资料费、取暖费、饮水费等行为。

5、幼儿园没有在保教费外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收费公开透明,接受家长监督。

6、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对全校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篇6:乱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文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进展情况: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2、主要做法: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3、主要问题: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4、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我校通过开展对学校及各个教学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

篇7:乱收费自查报告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

三、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账处账、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篇8:乱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农经发4号)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动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农负办12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健全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全部落实到位

1、20全县粮食直补3489万元、良种补贴413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14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三、涉农收费、罚款及摊派情况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2014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324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57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篇9:乱收费自查报告

我们学校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专题学习与培训,充分认识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教育收费中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我校有12个教学班,480名学生,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一、领导重视,规范收费落到实处

我校对收费工作认真作了部署,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学校中层各司其职,财会人员、班主任、具体操作,三级把关,责任到人。并根据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期开学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进一步就规范收费和学校收费进行宣传、辅导,对收费流程进行辅导,对班主任、强调收费中的注意事项。

二、规范收费行为,制止社会搭车收费

本学年来,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增强了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认真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学生人身平安险、医疗险、意外伤害险的宣传工作,坚持家长自愿的原则,规范了收费管理,社会搭车收费现象得到了遏制。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无违规收费现象

根据“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公告,确定我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现象。

四、规范服务性代办项目收费及学生用书。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特别是根据“一费制”实施要求,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如学生订阅报刊杂志、学生校服、学生营养餐、学生保险、学生社会实践等能事先征求家长意见,统一为学生征订、代办。严格根据上级或新华书店的要求征订学生用书,对于未经上级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坚决予以拒订。强调学校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推荐未经核准的各类书商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在年终考核中一律以师德不合格予以一票否决。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为创建规范收费学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篇10:乱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渠县教育局(渠教纪〔〕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分发到初中部、小学部、幼儿园各部门,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10月16日上午,学校支部组织各部负责人、学校纪检员一道深入全校各班进行了询问学生、查看书桌;10月16——17日暗访、了解学生家长;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纪检员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渠教纪〔2014〕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以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

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

2、“公办普通高中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方面:由于我校系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此项不涉及。

3、“中小学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深入教室查看书桌,学校不存在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现象。

4、“中小学收取早晚自习费的”方面:我校只有少数路途较远的学生住校,不存在收取早晚自习费的现象。

5、“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没有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的现象。

三、抓宣传教育,促规范管理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五)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篇11:乱收费自查报告

夹竹园小学是一所镇直小学,服务半径为6公里。服务区总人口3万人,近几年的在校学生数始终在900人左右,现有在职教师69人,16个教学班。自20xx年秋季学期以来,我校认真贯彻执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的文件精神,全面免除了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政策性收费,彻底规范了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杜绝了学校的乱收费。现将我校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由公用经费列支的`试卷费、电脑上机费、饮水费……包括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的自主消费行为,完全尊重学生本人及家长自愿的原则,没有强迫行为,学生自主消费项目均按市场运作。

3、学校认真落实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xx】114号)情况,没有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盈利。我校也不存在有关单位和部门以不同形式向学校摊派课外读物或搭车收费等行为。

5、我校教职工不存在参与有偿补课,也不存在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课的现象。

今后,我校将不断加强教育法规的学习和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使我校教育收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篇12:乱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曲沃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校认真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伍胜

副组长:刘俊丽

组员:靳素琴、刘高芳、张淑芳

二、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特殊家庭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特殊儿童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特教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学校领导小组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特殊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自查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收费。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经费使用管理。

4、要落实学校经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5、要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收费问题事关特殊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特殊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高度重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采取学校账务收支透明,收费标准张贴公示。

四、齐抓共管、防范未然

按教育部要求,统一按时向学生发放免费教科书及贫困生补助,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不允许乱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没有擅立任何项目的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没有在省、州、县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没有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没有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区教育局的各项规定,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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